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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21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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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20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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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19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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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18招生章程

    第一章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2018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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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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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年招生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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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招生章程

    第一章 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招生章程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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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1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学校部委码:13285 2、校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3、邮政编码:310053 4、办学类型:民办 5、办学层次:本科 6、分省招生人数:以各省级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7、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为了便于组织教学,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应不低于90分。 (3)身体健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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