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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本科招生章程 同济大学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同济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同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地处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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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24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同济大学 2024,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同济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中必须有物理和化学)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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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23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同济大学,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2023年同济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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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22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同济大学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等文件要求,同济大学将为农村学生提供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承担一流大学的社会责任,践行“同舟共济”的校训,达成“追求真理,培养人才,研究学术,服务社会,促进文化传承创新,交往世界与贡献智慧”的大学使命。2022年同济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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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21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同济大学 2021,按照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等文件要求,同济大学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2021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对农村学生进行单独自主招生,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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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20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同济大学 2020,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同济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2020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对农村学生进行单独自主招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中必须有一门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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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9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同济大学 2019,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同济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2019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对农村学生进行单独自主招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且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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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本科招生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同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高校,2017年,列为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地处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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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7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同济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2017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对农村学生进行单独自主招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且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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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本科招生章程 同济大学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同济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同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地处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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