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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科生招生工作,保证本科生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 “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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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即75人,具体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为准),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中。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各专业(类)情况如下表: 注:1.考生可填报专业具体以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为准。 2.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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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科生招生工作,保证本科生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 “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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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科生招生工作,保证本科生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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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本科招生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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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即74人),全部为理科招生计划,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1.面向除浙江省外的其他省份招生的专业有:通信工程(双一流实验班,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机器人与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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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且数学、物理学科成绩突出的农村理工类学生。 申请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有关省份根据国家要求确定具体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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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校西土城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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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面向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 年面向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预留部分招生计划,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面向边远、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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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本科招生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校西土城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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