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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语言大学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语言大学,英文全称为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简称为BLCU)。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标识码为4111010032。 第三条 学校创办于1962年,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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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24年“志行计划”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高校专项招生简章,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北京语言大学2024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1.招生地区: 河北、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四川、广西、贵州、云南 2.招生对象: 招生地区内边远、贫困和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3.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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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语言大学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语言大学,英文全称为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简称为BLCU)。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代码为10032。 第三条 学校创办于1962年,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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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为保证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年本科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语言大学;英文全称为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代码为10032。 第二条 学校创办于1962年,是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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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为保证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年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语言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语言大学;英文全称为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代码为10032。 第二条 学校创办于1962年,是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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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北京语言大学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语言大学,简称北语;英文全称为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缩写为BLCU。 第三条 学校创办于1962年,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代码为10032。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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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北京语言大学 年招生章程 总 则 第一条《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语言大学。英文译名: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简称BLCU)。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为公办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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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北京语言大学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语言大学。英文译名: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简称BLCU)。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为公办本科。学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代码为10032。 第四条 北京语言大学创办于19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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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北京语言大学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语言大学。英文译名: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简称BLCU)。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为公办本科。学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代码为10032。 第四条 北京语言大学创办于19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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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北京语言大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原名北京语言学院,1996年6月更名为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002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校名简化为北京语言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邮编100083。 第三条 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公办全日制大学。 第四条 我校是一所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教育和中华文化教育,对中国学生进行外语、人文、金融、信息科学等专业教育,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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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