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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防灾科技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院校国标代码:11775。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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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灾科技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防灾科技学院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院校国标代码:11775。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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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灾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部委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院校国标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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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灾科技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防灾科技学院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部委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院校国标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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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灾科技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防灾科技学院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Disaster Prevention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部委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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