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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招生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由东南大学举办。东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的一所应用型综合性院校。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学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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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年招生章程 东南大学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由东南大学举办。东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的一所应用型综合性院校。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学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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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年招生章程 东南大学 第一条 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东南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第二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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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年招生章程 东南大学 第一条 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东南大学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第二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数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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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23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东南大学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学校法定住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四牌楼2号。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东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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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年高校专项,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助推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实现人生理想,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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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年高校专项,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助推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实现人生理想,我校2020年继续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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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年高校专项,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助推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实现人生理想,我校2019年继续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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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年高校专项、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助推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实现人生理想,我校2017年继续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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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东南大学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学校法定住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2号。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东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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