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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北京语言大学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语言大学,简称北语;英文全称为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缩写为BLCU。 第三条 学校创办于1962年,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代码为10032。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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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北京舞蹈学院 年招生章程:北京舞蹈学院 学校代码:10051 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高级中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毕业或具同等学力的艺术爱好者均可报考。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办学特点:以舞蹈教学为主体,表演、教育、编导、设计、史论以及舞蹈文化科技等交叉学科协调发展的艺术类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艺术院校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委 考试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具体考试内容详见我院《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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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北京科技大学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科技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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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北京科技大学 年招生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科技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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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北京科技大学 年招生章程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是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校址及办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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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北京科技大学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是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第三条 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邮编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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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一 北京建筑大学 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 北京建筑大学,英文全称:Beijing University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二、办学地点 西城校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大兴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永源路15号。 三、办学层次 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四、办学性质 公办,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 五、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颁发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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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一 北京建筑大学 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 北京建筑大学,英文全称:Beijing University of Civil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二、办学地点 西城校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大兴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永源路15号。 三、办学层次 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四、办学性质 公办,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 五、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颁发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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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一 北京建筑大学 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 北京建筑大学,英文全称:BeijingUniversityofCivilEngineeringandArchitecture。 二、办学地点 学校目前西城和大兴两个校区。 西城校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就读年级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各专业及其它学院高年级学生; 大兴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永源路15号;就读年级为除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外其它学院各专业低年级学生。 三、办学层次 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四、办学性质 公办 五、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 北京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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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北京师范大学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章程》,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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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