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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本科招生章程 外交学院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外交学院 第三条 主管部门:外交部 第四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 第五条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本科毕业颁发外交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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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年本科招生章程 国际关系学院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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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年本科招生章程 国际关系学院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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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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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年本科招生章程 国际关系学院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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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年本科招生章程 国际关系学院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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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年本科招生章程 国际关系学院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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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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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本科招生章程 四川美术学院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四川美术学院(英文名称:SiChuan Fine Arts Institute,国家标准代码:10655),创建于1940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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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年本科招生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四川美术学院(英文名称:SiChuan Fine Arts Institute,国家标准代码:10655),创建于1940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学科、专业齐全的公办综合性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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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