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赣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
2010年赣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年赣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全称办学地址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赣南师范学院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