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公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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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133号 对外公务活动 国务院关于 颁布日期:19931205 实施日期:19931205 颁布单位:国务院 现发布《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五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管理,严肃外事纪律,保持清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礼品,是指礼物、礼金、有价证券。 第三条 根据国际惯例和对外工作需要,必要时可以对外赠送礼物。礼物的金额标准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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