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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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公布 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民事主体 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四章 继承 第五章 物权 第六章 债权 第七章 知识产权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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