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二十二号公布 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海岛保护规划 第三章 海岛的保护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有居民海岛生态系统的保护     第三节 无居民海岛的保护     第四节 特殊用途海岛的保护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

    详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