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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修正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199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 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修订 时效性:已被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五章 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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