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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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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公布 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六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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