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反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公布 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详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