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教程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章程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章程

来源:知识教程 / 时间: 2024-12-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1318,英文校名为Jiangxi Science & Technology Normal University",江西省省属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招收留学生的资格。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址设在江西省南昌市,现有枫林、红角洲两个主校区;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软件动漫学院,办学点设在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与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合作举办职教本科实验班,教学点设在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有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的资格。

第五条 学校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相应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校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八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向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并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和当年招生政策规定,编制年度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教育实行职教师资、普教师资和应用型人才三位一体的分流培养模式。招生计划中标注含职教师范方向"的,是指该专业设置了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的培养方向,录取该专业的学生,进校就读后,可根据个人志愿,选学职教师资"培养方向,可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四章 招生信息发布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专业报考要求等信息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通过印发报考指南、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以及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高招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学校网址:www.jxstnu.edu.cn 招生信息网:zsjy.jxstnu.edu.cn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形式主要有普通高考、少数民族预科、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考生等,在不同省份分别设置有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等录取批次,各批次均执行志愿优先,分数排队"的基本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考:

(一)提档原则

执行生源省(区、市)的提档政策,认可生源省(区、市)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优惠和降分政策。

(二)专业录取原则

同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基本录取原则,先安排专业第一志愿,对不能满足的再安排专业第二志愿,以此类推,直到调剂志愿为止;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本科、高职层次招生章程

(三)分数排队的依据

1、文理类:以高考文化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加分和优惠分数不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2、体育类: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以专业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队录取。

3、艺术类:(1)本科层次: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省(区、市),以艺术专业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队录取;设有我校艺术类专业(省外)招生考试(简称:专业校考)的省(区、市),考生应取得我校相应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证,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测算方法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30%+(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总分)×100×70%]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队录取。

(2)高职(专科)层次:以高考文化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队录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