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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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12-12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446
第五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学校地址:
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校区)
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80号(日照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曲阜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点设在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2年度招生规模编制本年度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