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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知识教程 / 时间: 2024-12-12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山西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山西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

坞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大东关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大东关红沟南街36号

东山新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东街63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山西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山西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 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山西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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