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及层次
第二条 学校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 国标代码:10135
第三条 学校校址:
赛罕校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81号。
盛乐校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
二连浩特国际学院:二连浩特市南环西路1085号。
青年政治学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
兴安学院:乌兰浩特市乌察公路160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
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成立了学校本专科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重大问题由学校招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本、专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 成立了由学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任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九条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社会需求及生源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录取批次
1.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2.体育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3.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区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专科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4.二连浩特国际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区内本科二批录取。
5.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科本科专业:区内本科二批录取。
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专科专业:区内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6.兴安学院:对口中职本科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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