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云南民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本科预科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民族大学(国标代码:10691),英文名称为Yunnan Minzu University,创建于1951年8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民族高等院校之一,是一所培养各民族高级专业人才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
学校登记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学校网址:http://www.ymu.edu.cn。
学校实行一校多区办学,设有雨花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莲华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号)、丰宁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近华浦路642号)、九龙池校区(云南省玉溪市)、香格里拉校区(云南省迪庆州)、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点(云南省德宏州)等多个培养点。
第三条 云南民族大学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考生。其中,民族班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本科预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符合调剂的,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符合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六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同投档成绩、同为少数民族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第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同专业成绩、同为少数民族的,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八条 认可各省级生源地的政策性加分。
第九条 部分专业加试要求。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外语类专业需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语测试的省(区)市,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及以上。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须在录取前参加云南省普通高校世居少数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合格,或参加藏文加试。
本条上述专业外,不作加试要求。
第十条 除外语类专业考生外语语种限英语外(日语专业外语语种也可为日语),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教学只开设大学英语。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其中,舞蹈学专业普高招生体格检查身高男生不低于167厘米,女生不低于157厘米。
第十二条 有选考科目要求的,须符合我校在各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江苏省按“先高考投档成绩后等级”的规则录取。考生2门选测科目均不能低于B级。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较高者。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全国联招”、“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武术单招”等招生工作事宜按照我校已公布的招生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