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家两辆车互换车牌吗
来源:生活常识 /
时间: 2024-12-11
导读:我们国家对车辆的管控是非常严格的,并且是我们上路的车辆是一定要不允许遮挡车牌的,因为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故,我们看不见车牌是没有办法进行追责的,所以说我们国家是严格进行要求的,那怎样认定被挡车牌?以下由编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怎样认定被挡车牌
遮挡号牌的车辆是不能上道路行使的,那么如何认定故意遮挡车牌呢?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界定故意遮挡号牌。
使用纸片、光盘、布条等物品遮住机动车号牌的;加装防撞装置、备胎等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使用油漆、泥浆等物质覆盖机动车号牌的;人为使机动车号牌变形、折断、油漆脱落的,影响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识认的。
哪些情况虽然号牌被遮挡却不属于遮挡号牌的违章行为
1、因为雨雪天气、道路等客观原因,来不及清洗车辆导致机动车车身及其号牌被泥浆遮挡或者载货汽车装载货物影响车辆号牌识认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当场予以改正。
2、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号牌损坏、残缺或者号牌老化、褪色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号牌识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在十日内到车管所申请换领号牌;
3、因上述行为十日后再次被查处的,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行为予以罚款处罚并记分。
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三、自家两辆车互换车牌吗
两部车不可以互换车牌,属套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记12分不吊销驾驶证,但如果是实习期驾驶证,记满12分吊销驾驶证。
认定被挡车牌是使用纸片、光盘、布条等物品遮住机动车号牌的;加装防撞装置,因上述行为十日后再次被查处的,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行为予以罚款处罚并记分。以上是编辑为您整理的怎样认定被挡车牌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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